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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摩太前書一章18-20節

美好的仗

真正活過才是美好的。對於基督徒來說,上帝對我們的要求和挑戰,還包括了要在世上打一場美好的仗。就如使徒保羅為自己的人生所作的總結: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從此以後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;不但賜給我,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。」(提後四7-8)而在提摩太前書一章18-20節,保羅也勸勉提摩太要為福音打美好的仗。

美好的仗: Service

大 綱
I.釋題
II.經文
提摩太前書一章18-20節
III.背景與經文脈絡
IV.釋經與現代意義
A.蒙神呼召者責無旁貸(18節上)
B.你可以打那美好的仗(18節下)
1.一場沒有停止的戰事
2.一場不普通的仗
C.怎樣打那美好的仗?(19節)
1.信心
2.無虧的良心
D.為甚麼要打那美好的仗?(20節)
1.防止錯誤道理危害信徒
2.給離開真道者機會——因受苦而回轉
V.結論
VI.喻道材料
1.你也能為神成就大事!
2.捨己救人的英雄
3.我不能,但我肯

美好的仗: Welcome

釋題

每個人都喜歡長壽,但是,馬丁路德.金卻說:「喔!最悲慘的事並非夭折早逝,而是我活到七十五歲,卻從未真正活過。」他在世只有短短三十九年,但在這期間他做了許多事情。他帶領二十萬美國人爭取人應有的生命權、自由權,以及追求幸福的權利。我們知道,對任何熱愛他的國家及同胞的人來說,三十九年實在夠長了。他好像活了好幾個世紀,全部濃縮在短短的三十九年內,人們對他的回憶永不消逝。如果我們都能夠像馬丁路德.金那樣度過一生,該是何等美好!

真正活過才是美好的。對於基督徒來說,上帝對我們的要求和挑戰,還包括了要在世上打一場美好的仗。就如使徒保羅為自己的人生所作的總結: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從此以後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;不但賜給我,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。」(提後四7-8)而在提摩太前書一章18-20節,保羅也勸勉提摩太要為福音打美好的仗。

II. 經文

提摩太前書一章18-20節

18我兒提摩太啊,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,將這命令交託你,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。 19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。有人丟棄良心,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。 20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;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,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。


III. 背景與經文脈絡

本段經文的上文——提摩太前書一章12-17節,講述保羅向提摩太見證神在他身上的恩典。接著,保羅在這三節經文中勸勉提摩太要為福音打那美好的仗,並小心教會中那些專與福音作對的人,故這篇道材的主題就是「美好的仗」。

18至20節短短三節的經文,包含了保羅一個完整的信息。18節上半節是一個背景,指出保羅為甚麼要對提摩太說這段話。18節下半節是叫提摩太「打那美好的仗」,19節是「怎樣打那美好的仗」,20節是「為甚麼要打那美的仗」。

18節上半節是頗奇怪的經文,它說:「我兒提摩太啊,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,將這命令交託你」,到底「從前」是指甚麼?而「指著你的預言」一句裡,指著他的是誰呢?是甚麼預言?為甚麼保羅要在這個時候舊事重提?這些問題都是重要的,能幫助我們正確地瞭解這段經文。

讓我們從先知這個職分開始說起。以弗所書四章11節提及古代先知這個職分。先知的工作不是預卜將來,而是因著他們是屬神的人,洞悉神的心意;當教會遇上困難,就會召他們來商量,找出解決方案。就以提摩太事奉的以弗所教會為例,它們面對內憂外患,問題一籮筐,除了教外的異端,還有教內的不法分子——他們好講閒話,又遠離真道,像本段 20節的許米乃和亞力山大就是例子。

為了解決以上問題,教會召集眾先知和弟兄,開會商量對策,最後議決由提摩太負責處理。但提摩太的性格膽怯懦弱,縱使看見問題的嚴重性,也不敢欣然答應。保羅見此僵局,便寫這信鼓勵提摩太。

上述的問題,現在有了答案。18節所說「從前」是甚麼時候?是在保羅寫這信前不久,大概是公元63至64年。誰指著提摩太說?是開會商量對策的先知們。預言說的是甚麼?就是要提摩太負責處理教會內外的問題。為甚麼保羅要在這裡舊事重提?因為提摩太個性膽怯,不敢接受委任,保羅才鼓勵和幫助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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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V. 釋經與現代意義

A. 蒙神呼召者責無旁貸(18節上)

保羅在18節上半節除了略為提到寫這段經文的背景外,他還提醒提摩太三件事:

第一,他對提摩太說:「你是被揀選出來做這件事的,實在是責無旁貸。」一個真認識屬靈工作的人,是有理由膽怯的,因為工作的對手不是屬血氣的敵人,而是屬靈氣的惡魔。人若不認清這一點,他的自大狂妄和英雄主義會叫他自以為一無所懼,結果就會像彼得行水面的經驗一樣,速速地應允,也快快地敗落。

但反過來說,我們若只看自己可以做甚麼和不可以做甚麼,完全忘記我們能夠做的,都是主加能力才可以成就,結果就會像提摩太一樣,變成一個沒有信心又膽怯懦弱的人了。有人說得好,每當主賜下一個命令,祂就預備了一份恩賜,叫我們可以靠著祂所賜的能力去完成。一個只看見自己、不仰望主的人,他永遠沒機會為主做大事。

第二,既然是基督徒,行事為人就要與身分相稱。譬如說,「提摩太」這名字是甚麼意思呢?就是神的榮耀。原來在古代,名字不單是代表一個人的稱呼,也代表父母對子女的一種期望。提摩太的父母希望他長大成人,能作個榮耀神的人;可是現實中的提摩太既看自己是年輕不懂事的,又常常膽怯懦弱,神的榮耀就不能在他的生命中彰顯出來。我們又何嘗不是這樣呢?我們自稱是基督徒,意思就是跟隨基督的人,或說是屬於基督的人,別人就希望從我們身上看見基督的影子,聞到基督的香氣。然而我們的生活與工作,真能作出美好的見證嗎?

第三,「交託」一詞原是指某一貴重的東西交託某人保管,就像我們把金錢交託銀行保管一樣。現在神已把處理教會的事交託提摩太看管——他不單要小心完成所託,日後還要向教會的主交帳。現在他若退縮,將來又要怎樣解釋呢?

今天我們在教會裡,難道就沒有主所交託的責任嗎?沒有弟兄姊妹需要我們幫助嗎?沒有一位親戚朋友是我們在福音上所欠的債,是主耶穌要我們去償還的嗎?我們千萬不要叫主失望啊!

B. 你可以打那美好的仗(18節下)

現在讓我們進入本經文的第二個信息,就是18節下半節的「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」,這句話是全段經文的中心思想,接著的經文皆是此思想的延續,19節是論到怎樣打那美好的仗,而20節則是為甚麼要打那美好的仗。

1. 一場沒有停止的戰事

保羅提醒提摩太:他是蒙召去打仗。「打仗」一詞原意是戰事,不只是一場仗那麼簡單。戰事是持久的;一場仗則時間較短暫。原來人生就是一場沒有停止的戰事,事奉神更是如此。撒但從不需要休息,牠也永不會要求停戰或講和。聖經說,牠就像一隻遍地遊行的獅子,隨時尋找可以吞噬的人(彼前五8)。牠既不休息,我們作主兒女、作主工人的就更不應懈怠,應時時靠主警醒,才不致讓牠有機可乘。

保羅在這裡說,為主而生活、為主而作工的,就像應徵上戰場打仗一樣。在另一處經文,保羅又把這樣的生活和工作比喻為一場賽跑,或像是鬥拳(參林前九24-27)。無論是哪一個比喻,保羅都有一個共同思想:我們的生活或工作,都有一個目標,這目標一日未達到,我們仍會受撒但種種的試探和誘惑,使我們敗陣下來;再者,這目標是那樣寶貴,我們就要竭盡所能、努力以赴,一日不抵達目的地,我們便絕不鬆懈,不然就會前功盡廢。

生命中最大的試探與跌倒,很多時候都不是在我們人生的暴風雨中出現,而是在風雨過後了,坐下來休息的時候發生。那時撒但就會乘虛而入。大衛王要逃避敵人追殺的時候,他非常警醒,常常禱告,那時他寫下很多得勝和讚美神的詩歌;後來,江山已定,登上寶座了,人就鬆弛下來,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,起來還不辦正經事,在陽台行來行去,結果看見拔示巴沐浴,淫心大發,就犯了彌天大罪。我們豈不也要小心謹慎?

怎樣謹慎?平安穩妥的日子又怎能步步為營地生活?那不是太緊張了嗎?弟兄姊妹,教會不是教導我們要天天靈修、讀經和禱告嗎?一個每朝讀經禱告後才開始工作的人,他就不可能離開神太遠,他也容易聽到聖靈的聲音:警惕將臨的試探,告誡他不當去的地方,不該說的話和不該做的事。這樣,他就是個生活警醒的人了。

2. 一場不普通的仗

除此以外,保羅要提摩太打的不是一場普通的仗,而是一場美好的仗。中文和合本「美好」一詞,實在譯得十分貼切;不像別的文字,只能譯作「好的仗」。原來這個詞語是有許多意思,包括:具吸引人、叫人喜歡和尊貴美善。基督徒奉召上戰場,我們要成就的工作就是這樣美好:把福音傳給別人,或把主美善的恩典與人分享,那不是頂美善的嗎?因此,基督徒是一個滿有喜樂的人,他不是緊鎖眉頭、口中嘀嘀咕咕、老大不願意的樣子。就算是有損失吧,保羅說,若是比起將來我們要得的榮耀,一切的代價都算不得甚麼,一切的損失也算不得是損失(參林後四17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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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 怎樣打那美好的仗?(19節)

在第19節,保羅繼續跟提摩太討論怎樣打那美好的仗。保羅提到兩件兵器:一是信心,二是無虧的良心。

1. 信心

為甚麼憑信心可以打那美好的仗?打仗和開慶祝會不同,有時我們是會有軟弱的,會有許多疑惑,甚至會懷疑:「是不是神的旨意?」有人就會在這時停滯不前,甚至灰心喪志。保羅說,我們一奉名上戰場,就要以信心作兵器,抵擋來自撒但的詭計。信心的意思,就是相信神一定會按祂的時間和方法,使我們大大得勝。信心不是憑眼見,不是看環境,就是這個意思了。
2. 無虧的良心

為甚麼保羅要提摩太本著無虧的良心,打那美好的仗?因為人若丟棄良心,在真道上就如同船擱淺般,不能前行。原來作基督徒也是要講良心的,而且比非基督徒更要講良心,因為他的良心不是對自己講,而是在真道上講。很多人以為良心只是個人的善惡觀,我若習慣說謊話,現今決心改過,只要在大事上不說謊,小事就不必計較。因為他習慣說謊的良心,不會責備他說小謊話。但對一些認真的基督徒來說,大謊話是謊話,小謊話也叫謊話,不是叫真言;他的良心不責備他,不等於他做的就是對了。

保羅特別忠告提摩太,要常存無虧的良心來打那美好的仗,為甚麼呢?首先,良心既無虧,理直氣就會壯,無論他作甚麼事,他的勇氣就會增加。再者,提摩太主要的工作,是應付教會內外敵擋真理的人,保羅要提摩太在真理上良心無虧,這樣他講的真理或辯護的真道就更加有力,連敵人也不得不折服,這樣的工作才有力量。

D. 為甚麼要打那美好的仗?(20節)

最後,我們要看看為甚麼保羅要提摩太打那美好的仗?原來在以弗所教會裡,有些人的所作所為,已經越過了可以悔改的可能,其中以許米乃和亞力山大二人為甚;保羅說要把他們交給撒但,使他們受責罰,就不再謗瀆,這是第20節說的。

1. 防止錯誤道理危害信徒

本節提及的許米乃,在提摩太後書二章17節也有提及,而亞力山大極可能就是提摩太後書四章14節說的那個亞力山大。他們到底被保羅責備些甚麼?共有三點:第一,他們漠視良心提出的警告,偏行己路。管轄他們生命的就是自己的意思,不是神的意思;愛惡是以利己自私的心作標準,全沒有想到神的榮耀及人的好處。第二,無可避免地,這種生活必然是敗壞的,喜好黑暗、不愛光明、是非顛倒,結果就為人所厭惡;雖然身為基督徒,也只是叫主的名受羞辱。第三,他們喜愛錯誤的道理,也極可能熱心地傳講錯誤的道理,這是最為害人的了。當人誤入歧途,他一定會急忙地為自己找藉口,好解釋為何會這樣做。他的藉口會愈說愈有道理,到了後來,還好像發明了甚麼新道理,他就會熱心地到處傳揚了。這些所謂道理,必然不會是一聽就知道是錯的,他會巧妙地摻雜著一些聖經的話語,避重就輕地只找那些符合他需要的來使用,叫不大成熟的信徒以為他見解獨到,那就大得人心了。一個離開真道的人,連心思也是歪曲的。

2. 給離開真道者機會——因受苦而回轉

保羅怎樣對付這樣的人呢?他說,他要把他們交給撒但,使他們受責罰,到底這是甚麼意思呢?有三個可能 :

第一,是指保羅把他們開除教籍。按猶太人在會堂的規矩,犯罪不知悔改的人,長老會公開責備他。他若仍然硬著頸項,不知悔改,就會把他逐出會堂三十日;過了期限仍然不回轉,屬於會堂的人就不能與他交往。他算是跟人跟神隔絕了,這樣的人可以說是被交給撒但受責罰了。

第二,若按教會的規矩,被交給撒但的人可能就是被逐出教會的人。古時候的人看教會為神的地方,世界則為屬撒但的地方;一個不再能進入教會的人,就是一個被逐出神家、屬於撒但的人了,這也可能是保羅所指的「把他們交給撒但」的意思。

第三,是最有可能的解釋,保羅認為人的苦難是從撒但而來的,只有屬於神的人才有福樂可言。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犯了亂倫的罪,保羅警告說,要把這些人交給撒但,「敗壞他的肉體,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」(林前五5);保羅的意思是這樣的:對那些不肯悔改的人、敗壞的人,教會可以禱告,使他肉身受苦,或者他會醒悟過來,終於得救。聖經有好幾個這樣的例子。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因欺哄聖靈而忽然死亡(徒五5-10);以呂馬因為敵擋福音而瞎眼(徒十三8-11)。因此,保羅可能是以這些先例而說,把許米乃和亞力山大交給撒但,叫他們受一點苦,使他們的良心可以甦醒過來,受責備而悔改。保羅從來沒有為了報仇來使對方受苦的意思,只是有些人越過了可以悔改的可能,一般的教導就不再有果效,這時大概只有苦難能叫人回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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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. 結論

總括來說,保羅在這段經文的意思,就是要提摩太剛強起來,打那美好的仗,因為這責任已交託給他了,是他不應逃避的。怎樣打那美好的仗呢?就是用信心和無虧的良心作兵器,只有這樣,他才有勇氣去應付像許米乃和亞力山大的問題,使教會再在社會上作光作鹽,榮神益人。


VI. 喻道材料

1. 你也能為神成就大事!
(可用於IV.C1)

艾瑞克.魏恩梅(Erik Weihenmayer)生來就有罕見的眼部疾病,視力逐漸退化,到十三歲時眼睛全瞎了。人們告訴他,因為視障,他永遠不可能做其他人能做的事。但魏恩梅並不接受有這樣限制的人生,多年來,他努力克服困難,在挫折中創作了一片自己的天空。首先,他加入高中摔角隊,成為隊長,接著又獲得州比賽的第二名。接下來,他面對攀岩的挑戰,魏恩梅說:「失明並不會使我失去生活中的樂趣。」後來,他攀上高達兩萬多呎的北美最高峰——麥金萊峰;1996年,更成為第一位攀上三千呎高的花崗巨岩──加州優山美地公園卡比頓岩壁——的盲人。如今在小學任教的魏恩梅說:「失明只是使人不便。」他對登山的看法是:「你得找出另一個方法來做這件事。」

想想你自己,如果你不接受人生的限制,勇於克服困難,又能為神成就甚麼樣的工作呢?

——引自:保羅.史托茲《AQ
——逆境商數》,頁68

2. 捨己救人的英雄
(可用於IV.C2)

李仍光是一名平凡的水喉匠,但是在今年香港記念回歸周年時,獲頒英勇勳章,那是因為他做了一件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事——英勇捨身救人。他不平凡的行為,為香港譜寫感人的一頁。

如果換著你是當時的李仍光,你會奮不顧身,跳下暴發的山洪,拯救兩個遇險的小童嗎?你的信仰,能給你無比的勇氣和一顆惻隱之心,叫你奮勇救人,甚至連性命也賠上嗎?無論如何,李仍光的義行,顯出他的俠義情神,發乎內心,把他那顆無虧的良心全然彰顯出來了,見證了世間難能可貴的情操。我們可以如此說:李仍光已經打了一場美好的仗!

3. 我不能,但我肯(可用於V)

印度聖雄甘地說:「行動才是最重要的,不是行動的結果。你必須做該做的事。也許不在你的權力範圍裡,也許不在你的時代中,也許不會有結果。但這不意味你就該停止做該做的事。你可能永遠不會知道你的行動會產生甚麼樣的結果。但如果你甚麼都不做,就不會有結果。」

想一想,我們今天是否也像提摩太當年那樣膽怯懦弱,不敢為神做事。如果是的話,你如何回應上帝藉著保羅和甘地對你所說的話?請記著:「我不能,但我肯,所以上帝的能,在我的肯上彰顯出來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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