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. 創意是一種天賦人權
(創一至十一章)
人的創意是本乎上帝的創造。上帝創造萬物,惟獨人,祂是把自己的生氣吹於其內,使之成為有靈的活人(創二7)。人不僅因此有生命有靈,人也具有自由和創意。人不是被造成一個只知聽命的人,他是一個具創意的人,分享著上帝創造的能力,雖然不是從無造有的能力。
1. 上帝的創造
上帝從無造有的創造是絕對只限於祂才有的能力,人不能擁有或模仿。但創造不僅限於從無造有;從死亡帶來生命,從混亂引出秩序,從絕望帶來希望,都是創造的一種。一個雕刻師從一塊混沌的大石鑿出雕像,如米蓋安哲羅的大衛雕像,我們怎樣形容他的行為呢?我們說他「創作」了這個觸動人心的傑作,是不是呢?
不錯,有些創作的感動力能名垂千古,有的創作的感動力只會維持半小時(像大型煙花匯演),有甚麼問題呢?我們不都是因創造力而受感動,因創造的過程和結果而得滿足嗎?上帝也如此,因此造完世界萬物,祂看著便心裏高興,連說:「好」、「甚好」(創一25、31)。你看,上帝不僅與我們同分創造之力,也與我們同享創造之樂。
創造之先,大地一片空虛「混沌」(創一2),「混沌」原文是指混亂,意思就是雜亂的、沒有秩序的、沒有條理的。上帝用言語來發命令,說「要有光」,就有了光(創一3);說:大地要長出青草,青草就這樣長起來了(創一11)。然後在混亂中,上帝說地上要有走獸,海裏要有魚,空中要有飛鳥,事就這樣成就了。結果生命代替靜寂,秩序取代混亂,一切都是這樣生機勃勃,充滿希望。
一切準備就緒,上帝就造人,但祂不是用命令來叫人從無有中走出來,祂用盡了一切的愛,來把人從泥土出來,又把氣吹進人裏面。看著人也被造起來,就算完成一切祂要做的,心裏愜意極了,就說:「甚好,甚好」(創一31),算是上帝為萬物附上的「優質保證」了。
2. 人受命創造
我們真能說,後來會犯罪的人是上帝有「優質保證」的創造嗎?當然是。有甚麼說明?有兩點說明:
(1) 上帝造的人,是可以有創意的能力。
(2) 我們的確享有可以去創造的自由。
你不信這是一種具「優質保證」的創造?那麼請你做出(或指出何人曾做出)具能力與自由去創造的機械人(或任何東西)出來。
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必須在這裏處理:我們長久忽略了,人是受命去創造的,他若履行這個命令,就自覺具價值,也能享受人之所以是人的尊嚴與價值。然而,他缺乏自我意識,一直分不出「我」與「我們」有甚麼不同。這是二十世紀末社會一個嚴重的疾病:人在群眾中失去自我,或從來未曾擁有過自我(selfhood)。
a. 創世記傑出的神學成就
綜觀整本聖經,上帝創造及人受命創造之意貫穿全本聖經。上帝創造的精意記於舊約,主要見於創世記前十一章;人之受命創造的要旨則見於新約。
過去我們太受西方思想的影響,只以「真不真」的角度來審視創世記,以為此關不通,百事莫論。結果我們被困在兩極的死局:不信聖經是神啟示者,認為聖經不過是一本神話,不足重視;信聖經是神啟示者,則把聖經等同一部科學文獻,有基督徒科學家不惜違背其專業守則,硬把聖經語句解釋成科學定律,徒使基督教蒙受有識之士的輕視。
這種強解與誤解最大的罪惡不僅是「以私意謬解神的道」,更是把聖經作者幾經努力才能達至的神學睿智與突破,全然抹殺了,你說可惜不可惜?
舊約大師布格曼在《創世記》這解經書中有最精簡的說明(Walter Brueggemann, Genesis, 1982; pp.11 ff.)。他開宗明義地指出,創世記前十一章的要旨不是關乎個人的,而是關乎全宇宙的。就算當中有提起某人,那個某人也只是一類人的代表,或說是整個受造界的代表,一種以部分來代表全部的寫法。他說在前十一章聖經中,唯一的分野就是在「人」與「非人」。這兩大類受造物被記在聖經上,是有三個特性:(1)他們是一體的,都是受造物,同站在創造者面前(創九9-10);(2)但人是比其他受造物高,其他受造物是要伏在人的管理與愛護下(一25-30,二15),人的命名與管理是一種秩序的創造,因此管理是一種創造;(3)讓上帝好的創造繼續發揮好的性能,聖經有時是非常以人為中心的,把萬物置於人之下。
明顯地,上帝的創造是被讚美頌揚的(參創一31;詩十九1-6,八十九11-18);但創世記作者更緊迫的問題是要處理「創造者與受造界」這個問題。
像任何一個活宗教,以色列的智者從古代近東大家共有的文化傳統來吸取基本資料;但他們不是僅借過來用,乃是嚴謹地按著他們的耶和華信仰,給予批判、重整,再注入合乎耶和華信仰的資料,來表達他們安心立命之道。這個行動本身就是一項非常傑出的神學成就,他們要回答人生最基礎性、也是最具決定性的問題:這個人賴以存活的大地到底是怎麼樣的?我們與它有甚麼關係?舉頭三呎有神明?祂是誰?祂與我和我的民族又有甚麼關係?
創世記及其中所發展的創造論就是要回答這些問題,而其精彩絕倫的地方正在這裏。從一方面說,他們要拒絕當時一種流行的「神話觀」,以為萬事萬物無不是神靈作祟的結果。人的生老病死,或五榖或牲畜,甚至人生際遇,或豐或貧,或順或逆,全由不同的神祇在管理,人的努力是改變不了甚麼的。這種人生觀與世界觀流行於巴比倫和埃及,而大盛於希臘的奧林匹克神學。創世記的作者大聲一呼,把神話的迷夢喝破,高聲宣布:「起初,神創造天地。」(創一1)跟著我們聽到的,就是神把大地及其上所有的交給人去看守管理(創一28)。因此,在人與神之間,並沒有牛神、蒼蠅神、生殖神或死亡神,不,只有耶和華與他們。他們的順逆豐貧,不在神祇的祝福或咒詛,全在乎一點:他們有沒有守耶和華的約。他們若守耶和華的約,以色列人真的可以說:大地在我腳下,列邦不敢欺凌我們。反之,他們連應許地也不保,要在萬國中拋來拋去(申二十八25),就是落在這樣悲慘境況中吧。要回轉,既非乞求列強的憐憫,也不能求神問卜。只需回轉歸神,神必重立他們,甚至使他們能成為萬國的祝福上帝呼召以色列為祂民的目的(創二十六4)。一刀便把纏繞人類幾千年的神話思緒割斷了,豈不是傑出的神學成就?
創世記不僅抗拒把宇宙人生神話化來解釋,另一方面亦抗拒另一極端,那就是用「科學」方法來理解這個世界,視世界本身自具價值,一切意義都不須指涉到超越的層面。創世記的作者說,不,因為「起初,神……」。這是世界的起頭,在這起頭之前,只有神,之外就沒有之外,因為祂就是萬物的起頭。故此世界的終極不是自己,而是神。
正因為神之外是絕對的無,因此世界就不是從任何「原質」做出來,像古代史詩所描述的;而是「無」,上帝是從無有而造出萬有。萬有的存在與奧祕,就只在乎神;不在乎世界本身,而在乎肯定萬有,又稱萬有為「好」、「甚好」的創造者。故此創世記的作者申明:(1)世界的終極意義不在自己本身,而是在創造主創造世界的心意與目的(參創六5-7,八21);(2)創造主對受造界是完全的肯定,受托管理這個世界的人也要如此看待和管理這個受造界(參一31)。
簡言之,創世記記述上帝創造的經文是非常精巧的,一方面它是反神話化的(把世界的意義與出路全託付在人無法控制的神祇身上),另一方面也是反純科學的(視世界本身自具終極意義)。它是看人與神的關係,及人與大地的關係,全繫乎一事:人能否持守與上帝締結的約,就如布格曼說,「全在乎人神間能否具決定性地相處相事」(Brueggemann,上引書,頁13)。人能否有意義地談論神,談論世界,也在乎他們是否在約中是具決定性地相處相事(K. Barth, Church Dogmatics, III, 1, p.41 ; IV, 1 , p.57)。
b. 看守管理
然而上帝是否就這樣轄管了人類,給予非常侷促有限的空間去發展?完全不是。創世記前十一章給我們的精意是:
(1) 創造主對受造界是有一個目的及心意的。
(2) 因此受造界並不是給創造主掉棄了。就是在人墮落後,創造主仍然緊緊摟抱著祂所造的,並且安排了救贖。為此,祂需要受造者忠誠的合作。
(3) 創造者給予受造者的,不是一個暴君任意的擺布,而是一個戀者的心腸,用慈繩愛索來引導他。
(4) 在愛中,人領受自由。人是在這種自由下,去看守管理大地;也是在同一的自由下,他要回應和成就上帝對大地的心願。
不錯,人受命看守管理大地,這正是他受命去創造的要點。怎麼說?
(1) 我們知道萬物被造之前,大地是一片空虛混沌,淵面黑暗,上帝是從混亂中造出萬物。上帝從混亂中造出秩序,從黑暗(死亡)中造出生命。
(2) 人的看守管理,就是要讓秩序與生命可以繼續,不要重墮混亂與黑暗。這種「重墮」在人犯罪後是更形具體與可能。人及大地重墮死亡不僅是一種邏輯的可能性,而是具體的威脅。人的看守管理,就是要讓神創造的秩序與生命可以繼續下去。
(3) 盡職的看守管理不僅是讓上帝創造的秩序與生命可以維持下去,更重要者是讓上帝稱之為「好」、「甚好」的創造,可以發揮「好」、「甚好」的功能,叫上帝創造的心意與目的能成就。按此意義而言,人不單發揮了維持及保養的功能,更是把神的創造,由現在的「既濟」(already),引領到將來的「未濟」(not yet)。因此,人的看守管理就是一種創造,一種必定在愛與自由下進行及成就的職分,一個加爾文稱之為「萬物的祭司」的職分。
(4) 這個祭司要做甚麼?布格曼用的比喻精彩,他說創世記前十一章有一個獨特的文法:它的主詞是「創造者」;及物動詞是「創造」;受詞是「受造界」。那麼,這創造句子的意義是甚麼?就是三一頌(doxology),是受造界對上帝的禮讚(啟十一15-19)。這就是萬物之祭司的功能。他必須學識創世記的神學:一方面防範神話的篡位,另一方面又要避免科學主義的專橫,一生忠心謹慎地做成看守管理的職分。
(5) 加爾文認為受造界本身就蘊藏著對上主的禮讚,作為萬物之祭司的人有責任去釋放這首讚歌,讓萬物能向上主呈獻這首讚歌,叫上主創造萬物的心意得到滿足。人要在自由與順服中來完成這個職分,捨此無他途。人類在伊甸園也許未能完全明白這個萬物之祭司的職分;到了啟示錄,人不僅明白了,也快樂地遵行(啟二11,十一16-18),它亦成了我們信仰的要件。為此,海德爾堡問答第一條是這樣說:
一問:你或生或死唯一的安慰在哪裏?
回答:我或生或死,身體靈魂皆非己有,而是屬於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,祂用寶血完全補償了我的罪債,並且救了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;祂保守我,若天父不許,我的頭髮一根也不能掉下;祂又叫萬事互相效力,使我得救。是以祂藉聖靈也使我確知有永生,並且使我從此以後誠心為祂而活。
c. 新約如何論創造
新約除了約翰福音及希伯來書的引言外(約一1-3;來一1-3),極少討論創造的問題,它只是全盤接受舊約的創造論。但新約論再創造、新創造,就豐富非凡了,事實上是豐富到本文的篇幅完全無法容納得下的。我們只能按與本文有關的,提綱挈領地舉出數點作簡單界說。
(1) 福音帶來的新生,是使「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」(林後五17)。舊事不再存在著有沒有價值的爭論,只是新的事更有價值,就叫眾人不再為自己活,「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」,這是保羅論新的做人原則(愛與盼望)的中心(林後五11、15)。
(2) 舊世界要被重組重建。彼得說主的日子來到,「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」(stoicheia de kausoumena luthesetai;彼後三10),它的意思不是說像紙張在火中被銷掉,乃是說世界的構成單位要被重組,使其更新。
(3) 天地會像衣服一樣,漸漸舊了。既舊了,主人就要把它換掉,故希伯來書作者說:「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,要將天地捲起來,像一件外衣,天地就都改變了。」(來一11-12)
(4) 既是這樣,保羅就勸活在地上的信徒,「用世物的,要像不用世物」(林前七31),這裏不存在著保羅是否避世的問題,只因為新世界的新人與新事對他來說是非常真實的,他只是選取至好而放棄次好的而已。
(5) 基於上述的認識,保羅對自己的命運有這樣的描述:「所種的是必朽壞的,復活的是不朽壞的。」(林前十五42)為此,他呼籲所有人要注意一個大奧祕:「我們不是都要睡覺,乃是都要改變」(林前十五51),並且他補充說:
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,你們務要堅固,不可搖動,常常竭力多作主工;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,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。(林前十五58)
基本上,新約兼承下來的創造神學,正是改教家發揚光大的,力勸信徒要作萬物的祭司,好讓受造界能向創造主呈獻禮讚的神學。保羅勸人「多作主工」,要從這個廣角鏡來看,才不致重墮只認為教會傳福音才有價值,其餘一切皆不足道此等「貧民窟心態」(ghetto mentality)的言論。
舊的世界要過去,新的世界要來臨,這種過去與未來是怎樣發生的呢?新約並沒有違背舊約創造論的主旨,它仍肯定:宇宙沒有自具的價值,它能存在,不重墮混亂與無有,全因上帝「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」(來一3)。同樣地,人生的意義與目標也不是自具的,像整個受造界,他的意義與目標在乎他的創造主,人有責任去符合和成就上帝為大地及為他一生所存的心意與目標。他以這種心態活在地上,就是與上帝同工,一同創造歷史。
這是一種怎樣的人生?簡言之,它是
不被規範 突破籠牢
勇闖禁區 掌握命運
這是只限基督徒才有的人生觀嗎?我們不如說,這是古往今來人類共有的理想。
下一大段我要告訴你二個美麗動人的故事:一個是希臘神話故事,它代表著人類共有的理想;一個是新約最後一個使徒的故事,它告訴你這理想是可實現的。